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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法院失信,遗嘱执行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吗?

作者:机械网
文章来源:本站

  如果法院失信,遗嘱执行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吗?

  成为股东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?

  可以是股东,但不能是法定代表人,对公司不会有任何影响。

  《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》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送达法定代表人,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: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(二)受处罚或者受刑事强制措施的人;(三)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。

  (四)因犯污染罪、受贿罪、侵财罪、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事处罚,执行期不满三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不满五年的。

  (五)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满三年,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,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;(六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自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,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的。(五)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满三年的,担任因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;(六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,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的。

  (七)个人债务数额较大,到期不偿还的;(八)法律、国务院规定可以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。

  此外,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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