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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有效期与药品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有何区别?重新分装拆零后有效期如何规定?

作者:机械网
文章来源:本站

  药品有效期一般标注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。有两点,需要注意,标注的有效期是指在药品未开启,并按规定条件存储下的期限。也就是他有两个前提条件:药品未开启;药品按其规定条件下贮存(常温:温度10-30度;阴凉:温度20度以下;冷库:2-10度)。所以大家购买药品后,放在家里,如果不是立即使用,要注意以上两点。

  至于已经开启或拆零,且在短时间内不能使用完,这种情况下,有效期就要重新计算了(指已经破坏最小包装,如没破坏最小包装,按原效期)。目前这方面没有权威的规定,一般类似片剂,胶囊剂这种比较稳定的,一般不超过6个月;而眼用制剂、鼻用制剂等,开启后使用一段时间后仍会有剩余,一般2-4周不等。除此,类似于注射剂,冻干等特殊药品,拆包后应立即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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