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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已经是一户一表,为什么物业不想移交供电局管理?

作者:机械网
文章来源:本站

  这个问题提的有些不明究里,不知道题主提的“物业移交供电局管理”是指些什么呢?

  可以肯定地说,所有小区,每家每户都有至少一只电表,但是有电表就能表明是供电局管理的吗?那倒未必,供电局管理的只是属于其产权的设施。

  再来说说移交的问题。

  一、物业公司对于小区里的任何资产都没有处置权,更没有所有权,又怎么有权利把供电设施移交给它方呢?按题主的逻辑,物业服务公司是不是也可以把小区里的公共房屋也移交给它人呢?

  二、物业公司也不是小区里的业主,自然就没有权利表决属于小区业主权利的事务。既使物业公司有职工在小区内有房,也是属于个人的权利,不是物业公司的权利,更不能代表物业公司。

  三、小区供电设施在移交前,其产权是属于开发商,用电户头也是开发商,移交的义务和权利,或者说申请验收移交的主体是开发商,而不是物业服务公司。

  四、小区供电设施的移交,并不是一方想移交就能移交的,既使是无偿移交,也要按供电公司的标准、规定及当时的政策执行。不要想当然地以为白把资产给人家,人家就高兴,就接受,想简单啦。

  五、不管是开发商聘用的也好,还是小区业主聘用的也好,还是小区业委会招标的也好,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供电设施及其它任何设施,都仅仅是管理维护的责任,没有任何的处置权。

  六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来说,供电局都不会轻易地接受居民小区移交来的供电设施的,这一点,就不细说了。除非国家和政策,并且这个政策还要对供电公司有强迫性,否则,那就是梦想啦。

  
 

  
 

  为什么物业不想移交,有两个方面问题:一是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自己安装电线路,用的材料不规范;电力公司没能承接到此工程,所以以安装和配件材料不规范为理由,拒绝承接用电管理。二是物业公司不愿意将收费和管理移交电力公司。这样,物业可多摊派乱收费,业主每月用电一般都没核对电表用量,任凭物业单据缴交,造成物业有机可乘。再者,物业公司又可对没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采取断电梱绑收费。这是物业公司针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最有效办法。总之,移交用电管理都涉及利益关系。

  现在有的城市的电力公司是不接受任何小区的电力移交的,因为小区即使是一表一户,也是开发商自行安装的电表,电力公司要全部更换,而且移交的不仅仅是电费的收缴移交,还有小区的线路,变压器等电路设施设备,不接受移交每次只需要向物业收取总表的电费就可以了。维修维护那些设施设备就和电力公司没关系了。

  如果是开发商的物业,物业也不愿意移交,可以捆绑收费,而且电费缴费是交的高压,不是用户所谓的商业和民用的低压电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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